碳排放报告核查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碳排放报告核查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服务项目
按照
市生态环境局
编号为 的《 》文件要求
和相关核查指南等,独立、公正开展碳排放数据核实与查证。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付款方式
首笔款: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支付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尾款:乙方服务完成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全部服务费用。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无其他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物料、人工、差旅、通讯、文印等成本;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价款、费用或报销。
服务要求
核查范围
在核查过程开始之前,甲乙双方应共同商定核查的范围。根据
市碳排放报告制度
的要求,此次核查范围包括历史排放核查中确定的核查范围以及新增设施导致的二氧化碳直接排放和/或二氧化碳间接排放。
核查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核查内容
乙方按照
市相关规定
,对甲方碳核查计算方法和采用数据的有效性和合理性进行评估。
乙方在完成碳核查工作后,向甲方出具碳核查报告。乙方将按照
市生态环境局
要求的时间向甲方出具第三方碳核查报告电子版和纸质版。
核查依据
(1)《
市碳排放权交易核查机构暂行管理办法》
(2)《
》
(3)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国家及行业标准和规范
核查组人员构成
乙方将根据核查员的专业领域和技术能力、甲方的规模和经营场所数量等实际情况,安排
2
名核查员组成核查组实施核查,并指定一名核查组长。
服务程序
核查流程
准备阶段
(1)签订协议:
(2)核查准备:
实施阶段
(1)文件评审:
(2)现场访问:
(3)核查报告编制:
(4)内部技术复核:
碳排放报告核查服务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