探店拍摄行为及责任确认协议
协议编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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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品牌推广服务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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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册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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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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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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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达人
/KO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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身份证号码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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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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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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鉴于:
甲方受品牌方委托,负责组织达人进行品牌线下推广工作;
甲方安排乙方前往品牌方指定门店(以下简称
"
门店
"
)进行探店拍摄及内容制作;
探店拍摄涉及门店内商品及设施的接触与使用,双方有必要就拍摄期间的行为规范、安全责任及损失赔偿进行明确约定。
经双方协商一致,约定如下:
一、拍摄基本信息
拍摄门店名称及地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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拍摄日期
/
时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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乙方应在上述约定时间内到店完成拍摄,不得影响门店正常运营秩序。如因乙方原因需变更拍摄时间,应提前二十四(
24
)小时通知甲方并取得甲方同意。
甲方应提前向乙方提供门店的基本注意事项、禁止拍摄区域(如有)及现场对接人信息。
二、在店行为规范
乙方在店期间应遵守门店管理规定及现场工作人员指引。
乙方应以合理、谨慎方式使用或接触店内商品、设施及陈列,尽到善良管理人的注意义务。
未经甲方或门店现场负责人明确允许,乙方不得:
擅自移动、拆卸或改变商品陈列;
进入或使用未授权区域(如仓储区、办公区、员工通道等);
擅自
操作门店设备(如灯光、音响、收银系统等);
干扰店员工作或其他顾客的正常活动。
如推广创意需要进行特殊拍摄(如调整商品陈列、使用门店设备、携带外部道具、多人同时拍摄等),乙方须提前以书面形式取得甲方确认。经甲方确认同意的特殊拍摄行为所产生的合理后果,不视为乙方违约。
三、人身安全与设备安全
乙方应对自身及其团队成员在拍摄过程中的人身安全承担主要责任,并采取合理的安全防护措施。但门店作为经营场所,应依法履行其安全保障义务;因门店未尽安全保障义务导致乙方人身损害的,甲方应协调品牌方(门店方)依法承担相应责任。
乙方自带的拍摄设备(如相机、灯光、三脚架等)由乙方自行保管,因乙方自身原因造成设备损坏或丢失的,由乙方自行承担。因门店方原因导致乙方设备损坏的,甲方应协调门店方与乙方协商处理。
乙方应避免在拍摄过程中实施高风险行为,包括但不限于:
攀爬货架、柜台或其他非设计承重的设施;
在店内跳跃、奔跑或进行剧烈动作;
使用可能造成门店财产损坏的道具(如明火、液体、喷雾等);
在狭窄通道或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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