特色旅游乡村与农业研科院合作合同
甲方(合作方1)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合作方2)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合作方式
为了进一步发挥特色旅游乡村的资源优势和农业研科院的科技、人才优势,推动旅游经济和科研发展,甲乙双方优势互补、共谋发展、互惠互利、实现双赢。
甲方以特色旅游乡村作为开展科、教、研合作的工作环境,乙方提供技术成果与技术力量,在教育、科技、人才培训、农产品加工与销售等方面开展广泛的合作。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合作期限届满前或届满时,双方可协商续延期限。
合作内容
甲方承担乙方的良种繁育、土壤改良、高产示范、实践教学等项目。
乙方把甲方作为科学研究、科学试验、科技示范、技术推广、教学实习基地,开展教育教学、科技成果推广转化、对基地农民进行科技指导培训、科技合作等方面的合作。
双方基本义务
甲方基本义务
合作期间,每年安排一定的经费,用于双方合作的工作交流和具体项目实施。
为合作建立科技示范基地、教学实习基地提供必要的基础设施和条件。
为科研人员在村里安排食宿和提供其他便利条件。
乙方基本义务
合作期间,每年安排一定的工作经费,用于合作的组织管理工作。
结合甲方旅游乡村的特色,为其培育品质优良的农产品。
负责研究院承担的甲方农科项目的组织、协调和管理。
根据协议的要求,负责选派科研人员参与科技合作、项目开发、咨询服务和技术难题的研究和攻关。
为在甲方转化研究院的技术成果、及开展专项培训提供便利和优惠。
保密
合同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合同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信息的披露方同意,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合同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
保密信息是指信息披露方向信息接收方在本合同签订之前或之后披露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不论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作品、技术及经营的相关信息。作品相关信息包括艺术作品原作、照片、草稿、参数;技术信息包括技术、设计、图样、译文、图标、模型、制程、计数法、软件程序、软件来源文件、有关研究与实验工作的记录或成果等;经营信息包括营运信息、投标文件、财务/业务数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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