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认购及委托管理合同
甲方(受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委托方):
身份证号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乙方委托甲方管理乙方特定项目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合作模式
乙方自愿出资认购甲方项目的一定份额,并按照本合同约定享有乙方认购份额收益。
甲方项目信息如下:
项目地址:
种植作物名称:
项目面积:
除非有特别说明,本合同中的甲方项目或项目,仅指上述特定项目,不含甲方名下或甲方管理的其他项目。
双方确认,乙方支付认购款并非买卖项目不动产、作物等所有权或其他物权,仅指按照本合同约定享有项目收益。
认购安排
认购份额
乙方同意认购甲方项目的份额为:
面积:
亩
位置:
种植作物:
以下将乙方认购的部分称为“乙方认购份额”。
认购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认购款
单价:
每亩 元
。
认购款总价(合同价款):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付清。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收到乙方支付的款项后,应根据乙方要求向乙方出具收据。
认购份额收益
乙方支付认购款后,有权在认购期限内按照本合同约定享有认购份额收益。
认购份额收益如下:
(1)认购份额收益:以实物形式交付。甲方应将乙方认购份额的产出的
%交付给乙方。
(2)交付时间:每月15日前,甲方将认购份额收益送至乙方指定地点(限
省
市范围内)。
除本合同约定的乙方认购份额收益以外,甲方项目(包括乙方认购份额)所产生的其他收益归甲方所有,甲方有权自行处置;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认购份额收益以外,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收益。
认购期限到期后,甲方即无需再向乙方分配乙方认购份额收益或其他收益。
认购期限到期后,甲方无需向乙方退还认购款。
甲方项目如有亏损,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乙方应取得的认购份额收益仍按约定方式计算与分配)。
项目经营管理
双方确认,项目仍由甲方实际经营管理。
乙方有权对项目经营提出建议、意见,但不得干涉、影响项目正常经营。
管理费用
乙方应于每年
月 日
前向甲方支付
¥2000元
作为管理费用,作为甲方对乙方认购份额提供管理服务的费用。
除此之外,甲方无权要求乙方承担项目经营中产生的其他任何支出,甲
种植园项目认购及委托管理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