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合同
甲方(集中用餐单位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
乙方(承包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证号:
为确保甲方员工食品安全及提供专业、优质、高效的餐饮服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企业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办法》《
GB31654—2021
食品安全国家标准餐饮服务通用卫生规范》《餐饮服务食品安全操作规范》等法律法规规定,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诚信原则,经甲乙双方协商一致,就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事宜签订本合同。
一、合同概况
1.
甲方把食堂承包给乙方,乙方负责为甲方员工提供优质餐饮服务,根据甲方实际情况和员工餐饮需求(
□
早、
□
中、
□
晚、
□
夜宵)制定合理的经营时间,同时提供甲方客人接待用餐及桌餐等接待餐服务。
2.
甲方可根据工作需要,向乙方提出变更就餐时间,乙方应予积极配合,并须准时开餐。
3.
乙方对餐厅的规划、档口的设置须书面报送且征得甲方同意方可实施,品类推出及定价须在甲方指导、核定后执行。
4.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餐饮服务用房建筑面积为
平方米,位于
,餐饮服务用房供乙方在本合同期限内使用。
5.
乙方应于
年
月
日前完成用餐准备工作。
6.
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转包、分包、转委托食堂经营活动,在服务区域内只从事甲方认可的经营活动。
7.
二、承包模式
在甲方的监督、指导下,乙方自主经营,独立核算,自负盈亏。
□
三、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
年,即: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
四、费用及结算方式
1.
经营费用
□
合同价款为人民币
元(大写
元)
。
乙方应于合同签订后
个工作日内将第一年承包费用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从第二年开始的当年承包费用,在每年
月
日前缴纳至甲方指定账户。乙方经营期间,按照甲方员工实际就餐费用收取。乙方在经营过程中只能使用甲方提供的售卡系统或甲方允许的支付系统,不得收取现
集中用餐单位食堂承包经营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