舆情管理办法
第一章
总则
为切实加强集团公司日常工作中舆情突发事件处理与信息发布工作,最大限度地避免、缩小和消除因舆情突发事件造成的各种负面影响,掌握引导舆情的主动权,及时、有效地处理各方面意见和建议,营造和谐、稳定的良好发展环境,特制定本办法。
舆情的管理与处置,是指对涉及集团公司各项工作的新闻报道或评论在报刊、电视、网络(微博、微信、网站)等媒体上刊发、扩散后,所引发的反应、言论、评论和后续报道等综合舆论情况的监测、控制和化解等具体措施。
根据舆情内容的敏感程度、严重程度、紧急程度、影响范围等因素,舆情分为一般舆情、重大舆情和特别重大舆情。
一般舆情:集团公司干部职工和社会群众发表的涉及集团公司工作的意见建议、问题反映、咨询质询、个人利益诉求等舆情信息。
重大舆情:具有一定公众关注度,或一定数量的跟帖评论记录,或被社会媒体报道、转发、公众关心的舆情事件。媒体记者要求采访核实的负面情况,即将引发媒体负面报道的情况。
特别重大舆情:出现在公众关注度较高的电视台、报纸、国内门户网站或杂志,被大量转发,或受到上级领导批示的负面舆情,造成或可能造成严重影响的舆情信息。
第四条
本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总部及各权属单位。
第二章
工作原则
准确把握、快速反应。舆情事件发生后,力争在第一时间研判舆情的等级、报道的准确性、信息的权威性,采取措施稳定公众情绪,最大限度地避免或减少公众猜测的不准确报道,掌握舆论的主动权。
加强引导、注重效果。提高正确引导舆论的意识和工作水平,使突发事件的舆情发布有利于集团公司工作大局,有利于维护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有利于社会稳定和人心安定,有利于事件的妥善处置。
讲究方法、提高效能。坚持舆情突发事件处置与宣传同步启动、同时落实,积极引导和应用好媒体,处置舆情突发事件的各部门密切配合舆情发布工作,确保以最快的速度在最短的时间里发布最新消息,正确引导舆论。
严格制度、明确职责。完善集团公司工作信息报送制度和媒体宣传工作管理制度,明确责任,归口管理。
第三章
职责分工
集团公司成立舆情管理工作领导小组,由党委书记、董事长担任组长,分管宣传工作领导任副组长,总部各部门负责人为成员。领导小组主要工作职责是:领导集团公司舆情管理工作,
组织对重大舆情、特别重大舆情的分析、研判、处置、回应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集团公司党群工作部。领导小组办公室主要工作职责是
舆情管理办法(适用于集团公司).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