碳排放配额转让合同
甲方(转让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受让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向乙方转让碳配额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定义
交易机构:指交易双方选定的、根据其交易规则完成本合同项下碳排放配额交易的机构。
第三方机构:指提供碳排放配额交易及相应服务的机构,包括交易机构(如全国碳排放权交易机构)、注册登记机构(如全国碳排放权注册登记机构)及结算机构。
交易账户:交易双方在第三方机构开立的用于碳排放配额登记、交易或结算的账户。
转让标的与价款
转让标的信息:
碳排放配额:
CEA
交易机构:
数量:
吨
转让价款
(1)单价:每吨¥
元。
(2)总价合计(合同总价款):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各方确认,本合同项下转让价款为固定价款,不随交割时市场行情的变化而变化。
甲方交易账户
(1)碳排放配额交易账户:
(2)资金结算账户:
乙方交易账户
(1)碳排放配额交易账户:
(2)资金结算账户:
付款方式
交割时通过资金结算账户一次性划转付款。
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甲方应向乙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要求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转让价款支付方式
通过双方交易账户中的资金结算账户划转付款;如无法通过资金结算账户划转,则乙方应向甲方以下账户付款: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转让流程
交割日期:
年 月 日
。
双方应配合于交割日期当日或之前完成交割,将转让标的过户到乙方交易账户下(乙方名下)。
甲方负责向交易机构提交交易申请,由交易机构对转让标的与转让价款进行清算交收。
乙方应保证在本合同签订后,乙方交易账户中存有足额转让价款及手续费用,以便交易机构交收与清收。
交易机构就本合同项下转让所收取的手续费用,按交易机构的规则由各方自行承担。
陈述与保证
本合同各方均向其他方承诺:
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该方拥有签订和履行本合同全部义务所必需的所有合法权利以及所有内部和外部的批准、授权和许可,包括但不限于法律及公司章程规定的股东会、董事会批准。
该方提交的文件、资料等均是真实、全面和有效的。
甲方承诺与保证
甲方承诺甲方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合同的能力与资质。
碳排放配额转让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