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约车挂靠协议
甲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姓名:
身份证号码:
甲乙双方就乙方车辆挂靠甲方从事网约车营运有关事宜,经充分协商,达成如下协议条款,共同遵守执行。
挂靠方式
经甲、乙双方同意,由乙方自购符合网约车营运条件的车辆挂靠在甲方名下从事网约车营运业务,车辆挂靠经营手续,由甲方协助乙方办理。
乙方用于挂靠运营的网约车辆以甲方名称登记上户,车辆落户登记不是产权登记或产权转移,车辆所有权仍属乙方,由乙方实际控制运营。
挂靠车辆信息
乙方用于挂靠营运的网约车基本情况:
品牌: ;车型: ;车牌号: ;发动机号码: ;车架号:
。
挂靠期限
车辆挂靠经营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挂靠经营期满前30日内,甲乙双方协商决定是否续签本协议。
挂靠费用及履约保证金
乙方按
(月/季度/年)
向甲方支付挂靠费,挂靠费标准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第一期挂靠费的支付时间为本协议签订后
日
内。
乙方向甲方支付履约保证金,支付标准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乙方支付履约保证金的时间为本协议签订后
三
个工作日内。
本协议终止或解除后
十
个工作日内,保证金抵扣应由乙方承担的费用、款项、违约赔偿责任外,剩余部分甲方如数返还;履约保证金不计利息。
相关费用
挂靠期限内,因从事网约车运营业务发生的各项规税费用由乙方实际承担,甲方仅负责代收代缴,代为办理相关手续。
乙方须在收到甲方缴纳各项规费的通知的30天内将费用缴纳给甲方。因乙方未按时缴纳费用,导致车辆无法正常运营,造成的所有损失由乙方承担,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挂靠期限内,车辆安全运行,运输货物安全、车上人员安全等各项与车辆及与车辆运营相关的费用均由乙方自行承担。
乙方及乙方雇佣的人员在挂靠期间的行政、民事、刑事责任及各种纠纷所产生的费用由乙方自行承担。
车辆转户时发生的转户费用由乙方承担。
车辆购置税等费用及未明确规定的其他费用由乙方承担。
车辆保险
乙方应按照车辆使用性质购买相应的保险:
至少购买车损险、交强险、盗抢险、不计免赔险、第三者责任险、车上人员责任险;
法律要求的其他保险;
如乙方需要增加其他险种,甲方可代办相关手续,费用由乙方承担。
乙方必须在保险到期前30日将保险费用支付给甲方,由甲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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