软件服务合同
甲方(被许可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许可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乙方为甲方提供软件及相关技术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服务项目
乙方许可甲方使用乙方软件产品;该产品以乙方提供数据接口接入甲方产品的方式使用。
乙方产品名称:
主要功能:
具体介绍见附件。
除另有说明外,本合同中
“
乙方产品
”
均指上述乙方软件产品。
甲方使用场景:
整合到甲方
办公平台提供给甲方用户使用
。
如甲方超出上述场景使用,应经乙方同意,双方另行签署协议。
除非特别说明,该许可为:不可转让的普通许可。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服务期限届满前
30
天内,由双方协商是否续签本合同。
提前解除合同
服务期限内,甲方有权提前
30
天通知乙方解除本合同;此时除正常结算解除前产生的费用外,甲方还需向乙方支付违约金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除此之外不承担其他责任,乙方多收取的款项或甲方充值金额余额(如有)应予退还甲方。
实际开通服务时间延后的,上述服务期限相应顺延。
服务期限届满后,如事实上乙方产品仍在按本合同约定被甲方使用,则双方应继续按本合同约定结算费用;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服务费用
服务标准:
每年
万元
。
付款方式:
首笔款:
万元,作为
年度服务费用,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之后每年的
12
月
31
日前支付下一年度服务费用。
前期基础费用
前期基础费用: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前期基础费用作为乙方为甲方开通服务提供技术支持、技术咨询服务的费用,与实际使用量、服务期限无关。
前期基础费用应于本合同签订后
5
个工作日内支付。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要求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
SDK(API)使用许可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