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责任书
甲方:
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乙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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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定代表人:
住址:
联系方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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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了加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规范乙方的安全职责,有效遏制和预防安全事故的发生,保证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及条例,结合乙方实际,制定本责任书。
第一条 总则
一、乙方应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方针。
二、乙方应当根据自身经营活动的特点,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完善安全生产条件,确保安全生产。
三、乙方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是乙方安全生产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企业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责任,并负责本企业的生产安全、防火安全、特种设备安全(包括燃气安全)、电网运行安全、建筑工地安全、交通安全、化学危险物品安全、防汛安全(包括危旧房屋安全)、食品安全等。
四、若乙方发生安全事故,甲方将协同国家相关执法部门,按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规定逐级追究事故单位责任人的行政、刑事责任。
五、乙方发生火灾、水灾、打架斗殴、工伤等安全事故要立即向甲方及创新中心物业管理机构等相关部门报告。
第二条 乙方的安全生产保障
六、乙方应具备下列安全生产条件:
(一)生产经营场所和设备、设施符合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规定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要求;
(二)从事危险化学品生产、经营、储存、运输的企业依法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
(三)建立健全安全生产责任制,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相关操作规程;
(四)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五)从业人员配备符合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的劳动保护用品;
(六)企业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备与生产经营活动相适应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
(七)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的主要负责人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法经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考核合;
(八)从业人员经安全生产教育和培训合格。特种作业人员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专门的安全作业培训,取得特种作业操作资格证书;
(九)法律、法规和国家标准或行业标准规定的其他安全生产条件。
七、乙方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对本企业安全生产工作负有下列职责:
(一)建立、健全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
(二)组织制定并督促落实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
(三)保证安全生产投入的有效实施;
(四)定期研究安全生产问题;
(五)督促、检查安全生产工作,及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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