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妆造型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名称/姓名: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身份证号: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乙方(服务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联系人:
联系方式:
地址: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化妆造型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信息
服务名称:化妆、造型服务
服务时间:
年
月
日(暂定,以甲方通知为准)
服务时间不超过
小时(自到达服务地点时起算;超过需要增加费用)。
服务地点:
市范围内(由甲方指定)
服务对象:一名女艺人(具体由甲方安排)
服务人员:
服务要求:
以下将该服务项目称为“项目”或“本次服务”。
服务费用(合同价款)
服务费用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服务费用明细如下:
单项
单价(元)
数量
价款(元)
说明
合计
/
/
本合同约定价款为含税价格,增值税率
%(百分之 )
。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发票: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规足额增值税发票。
无其他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物料、人工、差旅、通讯、文印等成本;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价款、费用或报销。
其他服务要求
服务要求
乙方负责提供完成前述服务(包括但不限于倒模)所需的全部材料、物品,并保证其提供的各材料、物品等符合中国及拍摄地国家法律法规及相关行业标准的规定,且质量安全、不危害人身健康。
乙方必须遵循节目组的管理制度,不得向参加节目拍摄的任何人员索要签名、合照、联系方式等,不得摄录与节目相关的任何内容,不得允许任何无关人员进入节目拍摄现场,不得透露任何艺人、剧组(活动、项目)任何信息。否则视为乙方严重违约。
未经甲方事先书面同意,乙方不得转让其在本合同项下的任何权利和义务。
未经甲方及节目出品方书面同意,乙方不得使用甲方节目名称、
logo
、节目元素、节目宣传素材等与甲方节目相关的内容、参演节目艺人和嘉宾肖像声音等做任何盈利或非盈利使用,不得以甲方、甲方节目、节目组或其他出品方、节目播出平台、参演艺人和嘉宾等的名义或形象自我宣传或不实宣传,否则应承担由此导致的一切后果。
如因节目录制需要,甲方或制片方在相关视频中使用了乙方肖像、姓名、形象、表演,乙方对此无异议,同意无偿、永久供
艺人化妆造型服务合同(一次服务).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