签证服务框架合同
甲方(委托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签证代办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服务项目
项目基本信息
服务项目名称:签证办理服务。
服务要求:甲方委托乙方为其指定的人员办理各国签证服务。
合同期限
合同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合同期限届满前,双方可协商继续合作。
合同期限届满后,如双方事实上仍有订单产生,则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双方另有约定的除外。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标准
详见附件《服务项目清单》。
结算付款方式
按月结算支付。
每月10日前结算支付上月已经完成部分的服务的服务费用。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结算账单(列明服务费用明细);甲方应于收到后3个工作日内审核,如无异议则视为认可。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第三方费用
签证申请费、翻译费等第三方费用由甲方承担,不包含在乙方服务费用中。
服务内容与要求
乙方服务内容
乙方提供专业的签证指导咨询,并按各国签证大使馆的具体最新的要求及时建议甲方准备相关材料,及时安排面试时间,尽最大可能为甲方指定的人员成功获取相关签证。
指导甲方签证人员准备签证申请材料和撰写有关文件。
乙方服务人员要求
乙方应安排有经验和相应资质的服务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
委托方配合
提供资料
甲方应按乙方的要求及时准备相关的签证材料提供给乙方。
甲方保证其向乙方送交的所有文件、材料和陈述的内容应合法、真实、有效的。
如甲方未能及时提供资料素材配合或其他配合对乙方开展服务产生影响的,则因此导致的不利结果由甲方承担。
提供补充资料(如需)
在申请办理签证过程中,如申请政策、签证要求发生变化,甲方应根据新的要求,及时提交补充材料。
参加面试
在签证申请办理过程中,如签证中心要求签证人员进行面试的,甲方应确保指定的签证人员参加签证面试。
订单成立方式
甲方将订单的盖章
代办签证服务框架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