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合同示范
文
本
HT3302/SF24
1-2025
宁波市
经营性
公墓墓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示范文本)
2025-11-
14
发布
2025-
12
-
5
施行
宁
波
市
民
政
局
宁波
市市场监督管理局
使用说明
1、
本示范文本,供经营性
公墓墓位使用
权
转让双方
参照
使用。合同双方当事人在签约之前应当仔细阅读本合同内容,特别是具有选择性、补充性、填充性、修改性
、加粗加黑字体
的内容。
2、双方当事人可以对文本条款的内容进行修改、增补或删除,但不得随意减轻或者免除依法应当由
出让人
承担的责任。合同签订后,未被修改的文本印刷文字视为双方同意内容。
3、本合同文本中涉及到的选择、填写内容以手写项为优先。
4、在签订合同前,出让方应当向受让方出示应当由出让方提供有关证书、证明文件。
5、当事人对合同条款发生争议时,应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规定对条款进行解释。合同示范文本制定单位不负责对当事人订立的合同内容进行解释。
6、
本合同示范文本由宁波市
民政
局
、
宁波市市场监督管理局联合制定。
宁波市
经营性
公墓墓位使用权转让合同
出让
方(以下简称甲方):
统一社会代码:
地址:
联系电话:
受让
方(以下简称乙方):
身份证件号:
地址:
联系电话:
使用人姓名:
身
份证件号:
性别:
使用人姓名:
身份证件号:
性别:
受让方与使用人的关系:
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
民法典
》《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殡葬管理条例》《浙江省公墓管理办法》《宁波市殡葬管理条例》以及其他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甲乙双方本着自愿、平等、有偿的原则,经协商一致,就以下
经营性
公墓墓位使用权转让事宜达成本合同。合同具体内容如下:
第一条
墓位基本情况
甲方将位于
公墓
墓区
(园)
,第
排、第
号
宁波市经营性公墓墓位使用权转让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