挂名合伙人协议
甲方(合伙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乙方(受托挂名人)
姓名:
身份证号码:
本协议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合伙企业法》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以合伙人名义设立律师事务所事宜,签订本协议以共同遵守。
律师事务所设立
拟设立的律师事务所名称:
律师事务所
(以下简称“律所”)
律所地址:
省 市 区 路 号
合伙企业形式:普通合伙企业
律所其他合伙人信息:
(1)合伙人1:姓名;执业年限;主要业务方向;
(2)合伙人2:姓名;执业年限;主要业务方向;
(3)合伙人3:姓名;执业年限;主要业务方向。
甲乙双方确认:乙方仅作为挂名合伙人,不对律所承担合伙人的义务,亦不对律所、甲方及其他合伙人主张合伙人的权益;实际合伙人权益由甲方及其他合伙人享有(具体以甲方与其他合伙人的约定为准,乙方不持异议)。
挂名报酬与提成
挂名报酬: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挂名报酬。
乙方有权以律所合伙人名义对外宣传。
提成
双方确认,律所存续期间,乙方作为律所的执业律师,享受
请填写提成级别
级别
的提成待遇。
提成计算方式:
根据律师事务所提成律师收入分配办法执行。
提成支付方式:
请填写具体以何种付款方式支付乙方获得的提成。
乙方确认:除获得本条约定的挂名报酬(如有)与提成外,乙方无权主张取得或分享律所其他任何收益。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合伙事务执行
甲方有权根据自已的意愿对律所进行管理,乙方不得直接或间接参与管理,也不得干涉甲方的管理或对甲方管理设置阻碍。
保密
协议各方保证对在讨论、签订、履行本协议过程中所获悉的属于其他方的且无法自公开渠道获取的保密信息予以保密。未经该信息的披露方同意,信息接收方不得向任何第三方泄露该信息的全部或部分内容。
上述保密义务,在本协议终止或解除之后仍需履行。
保密信息是指信息披露方向信息接收方在本协议签订之前或之后披露的任何非公开的信息,不论书面、口头或其他形式,包括但不限于作品、技术及经营的相关信息。作品相关信息包括艺术作品原作、照片、草稿、参数;技术信息包括技术、设计、图样、译文、图标、模型、制程、计数法、软件程序、软件来源文件、有关研究与实验工作的记录或成果等;经营信息包括营运信息、投标文件、财务/业务数据、人事数据、采购资料、客户资料或销售数据等。
陈述与保证
甲方承诺:
具备签订和履行本协议的能力与资质
RGA1ZX1_挂名合伙人协议(律师与律师事务所).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