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型工程施工合同
甲方(发包人)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乙方(承包人)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住址: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及相关法规,就工程施工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工程概况
工程名称:
工程
(以下简称
“
本工程
”
)
工程地点:
工程内容:
(
1
)工程范围内所有施工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
(
2
)本工程所列清单项目内的所有材料供货、存放、保管、现场短驳运输,以及成品保护、工程保修等;
(
3
)招标文件、招标图纸及答疑文件等所包括的其他内容。
工程承包范围:
按发包人提供的招标图纸所示及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范围,包括但不限于:
(具体以发包人提供的图纸及招标文件为准)
承包方式:
本工程承包人的承包方式为固定总价包干,即在承包范围内,承包人包工、包机械设备、包料、包质量、包工期、包安全文明施工、包竣工验收。承包人对本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文明施工等负完全责任。
合同工期
计划开工日期:
年
月
日
;(具体以发包人的开工通知为准)
计划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
工期总日历天数:
天。
(
以上工期已包含各种雨雪、高温、低温、停水、停电、节假日等不利因素的影响导致的延误时间
)
。
合同价款
合同总价款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含税合同金额: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合同增值税率
%
(百分之
)
。
本合同为固定总价合同,合同价款已包括但不限于:人工、主材、辅材、材料损耗、机械、工具、运输、搬运、装卸、二次搬运、采购保管、原材料及设备的检测和测试费、机械进退场费、机械设备的损耗和修理费、必要脚手架搭拆费、临时设施费、安全文明施工措施费及各
类措施
费、夜间施工照明、缺陷修补、高温补贴与已完工程保护、与其它专业工程配合、管理费、利润、水电费、不可预见费、风险责任费、税金、
规
费、保险、市场价格变动引起的风险等所有直接、间接费用。
合同价款已包括人工、材料、设备市场价格波动的风险,不进行(人工、材料、设备)价差调整,
规费按照
工程所在地费用定额计取,不参与浮动。
除本合同另有约定外,
本固定
总价包干已包括完成发包人提供的施工图纸范围和发包人指令范围内的工程内容的全部相关费用,结算时不因其他任何原
小型工程施工合同(一般通用).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