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合作协议
甲方(合作方)
名称:
【】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乙方(业务承办方)
姓名:
【】
身份证号码:
【】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业务合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合作方式
甲方向乙方提供约定办公条件,乙方以甲方公司名义承接业务,双方按本合同约定结算费用。
业务类型仅限于:
【】
。
除非双方另有约定,乙方不得超出上述业务类型以甲方名义承接业务。
合作期限
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
【】
年
,
自
【】
年
【】
月
【】
日起(含当日)至
【】
年
【】
月
【】
日(含当日)止
,合作期限届满,继续合作事宜由双方自行协商确定。
合作期限届满,双方未能续签的,由双方对账并办理结算手续。同时,必须一次性结清本次合作而产生的所有费用。
费用结算
服务费用
合作期限内,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标准:
服务费用按年计算;
第
1
年服务费用:人民币(大写)
【】
元(¥
【】
元)。
之后每年在上一年基础上提高
【】
%
。
付款方式:
本合同签订后,乙方支付服务费用¥
【】
元,对应
【】
年
【】
月
【】
日至
【】
年
【】
月
【】
日期间服务费用;
之后应于每年
【】
月
【】
日前支付下一年度服务费用。
合作项目收入
扣除甲方成本后,合作项目收入均归乙方所有。
合作项目是指:由乙方自行获取、自行承办的项目,不包括非由乙方获取、承办的甲方及甲方其他人员的项目;如系由甲方推荐给乙方承办的项目,甲方有权另外收取介绍提成,提成比例以双方约定的为准。
合作项目收入以实际收款金额为准。
甲方成本是指:
税费:按实际增值税金额计算。
管理费:按实际收款金额的
【】
%
计算。
结算周期:每
3
个月结算支付一次。
结算方式:每个结算周期结束后
10
个工作日内,甲方向乙方结算支付乙方收入。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
账号:
【】
开户行:
【】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税负与发票
就甲方支付的费用
/
款项:
如乙方为单位,则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要求如下:
名称:
【】
纳税人识别号:
【】
地址、电话:
【】
开户行及账号:
【】
增值税率:
【】
如乙方为个人,则甲方
有权依法代扣代缴个人所得税,有权要求乙方提供由税务机关代开的增值税发票(乙方自行承担税费)。
如根据约定乙方应向甲方支付服务费用的,甲方应向乙方开具发票。
办公
业务合作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