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计定作承揽合同
甲方(定作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承揽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
就设计定作事宜,
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承揽项目概况
甲方委托乙方设计并制作附件中所列明的产品(以下统称为“定作产品”)。
服务要求及定作产品说明:详见附件《设计定作方案确认书》及本合同其他约定。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合同价款)
服务费用总价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服务费用明细如下:
(1)设计费用:
(2)产品制作费用:
产品名称
单价
数量
价款(元)
说明
合计
/
/
(3)运费:
付款方式
首笔款: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支付人民币(大写)
元(¥
元);
第二笔:双方确认设计稿,设计定稿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至合同价款的50%;
第三笔:定作产品制作完成后发货前,支付至合同价款的95%;
尾款:乙方收到全部定作产品后5个工作日内一次性支付全部剩余合同价款。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要求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乙方应在甲方付款前开具发票,否则甲方有权相应延后付款。
无其他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价款已经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提供的全部物料成本、人工成本和利润等;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任何价款、费用或报销。
设计与定作安排
定作产品设计
乙方应按照以下流程完成定作产品的设计:
(1)乙方收到首笔款后,开始根据甲方需求进行设计,设计时间为10个工作日,设计完毕后向甲方提交电子版设计图初稿;
(2)甲方应于收到设计初稿后3个工作日内向乙方回复修改意见或表示通过;
(3)乙方应于收到甲方修改意见后5个工作日内提交设计修订稿,直至双方确认定稿。
设计稿交付方式
双方确认通过以下方式提交、复核、确认设计稿:
甲方收图邮箱:
甲方收图微信号:
如双方无法就设计方案达成一致,则任何一方均有权解除本合同;此种情形下,甲方无需向乙方支付任何费用,已经支付的费用乙方应于合同解除后5个工作日内退还,且解除方不承担其他责任。
定作产品制作:甲乙双方确认最终设计稿后
一般设计定作加工承揽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