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剧联合投资摄制合同
甲方(项目主控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乙方(参与投资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联合投资摄制短剧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短剧与项目信息
短剧信息如下:
短剧名称:中文剧名为《
》。该剧最终剧名若有变更,本合同效力不受影响,继续有效。
长度:暂定约
集,单集时长约3分钟。
主题:
双方同意按本合同约定联合投资摄制短剧;以下该联合投资摄制短剧项目简称“项目”。
项目预算与各方投资比例
项目预算
总投资额: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各环节、各单项投资明细,详见本合同附件《投资额预算明细表》。
乙方投资
投资金额:
¥ 元
,占总投资额的
%(百分之 )
。
乙方投资款支付时间: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付清。
乙方投资款支付时间:
本合同签订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完成成片后3个工作日内支付剩余款项。
甲方投资
短剧剩余投资由甲方负责。
如甲方引入其他投资方,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指定接受投资款(制作账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上述制作账户应作为该项目的专款专用账户。
预算盈余与超支
预算盈余
如短剧实际制作成本低于制作费用预算,则剩余部分的制作费用按实际投资比例返还给各投资方。
预算超支:由甲方负责投入,不得影响乙方在本合同项下的权益。
制作管理费:甲方不收取制作管理费或类似费用。
发行收益分配
发行
各方同意由
甲方
(本条中称“发行方”)负责短剧发行事宜。
各方同意,从发行总收益中扣除各项必要支出后所得的余额(即“发行净收益”),由合同各方进行分配。扣除项目包括:
(1)发行平台收取的费用;
(2)分销(
投流买量
)费用以及各方认可的宣发费用;
(3)各方认可的其他支出。
发行净收益分配比例:乙方按“取得发行净收益*乙方投资比例”取得乙方收益,剩余部分归甲方所有。
乙方实际投资不足的,应按实际投资比例相应折算。
除发行收益之外,如有其他收益,亦按发行净收益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发行净收益分配比例:乙方按“取得发行净收益*
%(百分之 )
”取得乙方收益,剩余部分归甲方所有。
乙方实际投资不足的,应按实际投资比例相应折算。
除发行收益之外,如有其他收益,亦按发行净收益分配比例进行分配。
乙方收益
发行净收益分配比例:乙方按“取得发行净收益*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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