智慧园区建设合作协议
甲方(商户)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乙方(银行)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联系方式:
丙方(运维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住所:
联系方式: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合作内容
甲方店铺位于
园区,为配合整个园区的智慧园区建设,
甲方承诺在本合同约定的结算业务范围内,优先使
用乙方账户,且
只使用乙方指定的智慧园区建设方案。由乙方向甲方提供智慧建设费用并支付给丙方,丙方提供智慧园区的设备及运维服务,
甲方只对该服务及设备拥有使用权无所有权,设备所有权归乙方。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合作期限届满前或届满时,各方可协商续延期限。
各方权利义务
甲方权利义务
开立结算账户的日常结算资金存入乙方,甲方通过支付宝、微信、刷卡等渠道收取的销售款项全部以在乙方开立的结算账户作为入账账户。
甲方承诺在乙方办理代发工资业务,
甲方须在
本合同
签订结束后20
个工作日之内与乙方签订代发工资业务协议。
甲方承诺乙方为金融业务主办行,若甲方在合作期内有金融产品需求承诺优先选择乙方。
甲方承诺与乙方不定期开展联合营销活动,并为乙方在甲方营业场所内提供相应区域,供乙方进行业务宣传和活动宣传。包括但不限于
为乙方提供LED广告位、出入口灯箱广告位、店内墙面广告位、吊装广告位、条幅广告位、展架广告位、手扶梯广告位、框媒广告位、寄包箱广告位、手推车广告位等。
乙方权利义务
根据甲方开展正常经营需要,乙方在
本合同
生效之后,一次性为甲方提供智慧建设费用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并按照甲方要求将费用支付给丙方,由丙方提供合作期内智慧园区建设服务。
乙方为甲方提供电子渠道服务,满足甲方支付、结算、代发工资等业务需求;乙方为甲方提供打印回单、兑换零钱等业务的绿色通道。
乙方为甲方申请支付优惠费率,如遇国家金融政策调整,遵照调整后最新金融政策执行。
银行卡、扫码支付的款项T+1日到账,如遇节假日,到账时间按照人民银行规定执行。
丙方权利义务
由丙方负责全套设备的安装和运维。
设备均须符合我国相关强制认证标准和行业标准要求,软件功能必须满足甲方日常经营及管理功能需求。
设备必须支持支付商提供的符合银联标准
智慧园区建设合作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