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
影发行许可合同
甲方(制片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
乙方(发行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法定代表人:
地址: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乙方发行甲方电影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定义与解释
相关主体定义
影院公司、电影院:经营专门放映电影片的公共场所的民事主体,即各地电影院。
院线公司:由一定数量的影院公司发起的、经省级或国家电影主管部门批准设立的、对其下属影院公司电影片放映作出统一安排与管理的民事主体,本合同中也称电影院线。
新媒体平台:以电视机端、
PC
端、移动端等各种固定或移动的电信通信网络或设施为终端播放设备,通过任何电信媒体或渠道(包括但不限于互联网、内联网、视像通信网络、视像移动通信网络等一切已知或未知的、固定或移动电信通信
网络或设施),以公开或非公开、收费或不收费、模拟或数码为传播方式,在观众个人选定的时间、地点向其传送或播放电影片的平台。包括但不限于腾讯视频、爱奇艺、优酷等平台。
电视平台:以电视机为终端播放设备,在固定时段内传送或播放电影片的平台,如
CCTV
中央电视台、湖南卫视等。
发行权利定义
电影院线发行权:将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母版)的复制件提供给电影院线,并允许电影院线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电影片的权利。
新媒体平台发行权:将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母版)的复制件提供给新媒体平台,并允许新媒体平台以视频点播、转播或下载的方式向公众提供该电影片,使公众可以在其个人选定的时间和地点获得该电影片的权利。
电视平台发行权:将取得《电影片公映许可证》的电影片(母版)的复制件提供给电视平台,并允许电视平台在固定时段内向观众传送或播放电影片的权利。
音像制品发行权:制作、批发、出租、分销、零售电影片的任何制式的音像制品的权利。本款所称音像制品的制式,包括但不限于:录像影带、激光光盘、录像光盘、数码录像光盘(
DVD
)、蓝光光盘(
Bluray
Disc
)等一切已知或未知的音像制品制式,但不包括将电影片中单独与之分割而制作的音乐录音带及音乐光盘。
发行权许可类型及定义
独占许可:在合同约定的发行期限和发行区域内,甲方许可乙方使用许可权利,乙方对该许可权利享有排他的独占权。在发行期限和发行区域内,甲方不得将该许可权利给任何第三方行使,且甲方自己也不得行使。
排他许可:在合同约定的发行期限和发行区域内,甲
院线电影发行许可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