场地设备投放及IP许可合作合同
甲方(场地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合作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允许乙方在甲方场地投放自助售卖设备、
许可乙方使用甲方IP加工并售卖文创商品
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定义
除本
合同
另有约定外,下列词语在本
合同
中具有如下含义:
本合同:本合同以及通过援引并入本合同的或构成本合同组成部分的所有附件。
甲方场地:是指本合同约定的、乙方投放自助售卖设备(下称“设备”)所占用的甲方运营场地。
授权乙方甲方景区IP:是指本合同约定的、甲方许可乙方使用并生产加工、售卖商品所涉知识产权,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景区IP以及所含有的文字、图片、音频、视频、数据、三维模型的著作权,如涉及甲方的商标权、品牌,甲方同意一并纳入许可IP范围。
顾客:是指通过乙方投放设备购买商品的消费者。
商品:是指甲方许可的、乙方使用甲方景区IP所生产并通过设备销售的产品。
合作收入:是指乙方通过设备向顾客销售商品所取得的全部收入。
同类设备:是指能为甲方景区游客提供同类商品的自助售卖设备。
合作方式
甲方许可乙方使用甲方景区IP,用以加工、售卖文创商品等衍生商品。
乙方在甲方场地中投放乙方设备、销售商品,并按约定与甲方分配合作收入。
合作项目具体信息
甲方场地信息
(1)景区名称:
(2)景区地点:
(3)景区级别:
设备信息
(1)投入设备名称:
(2)型号、生产厂家:
(3)投放数量:
台
(4)投放位置:
甲方IP许可
授权使用甲方IP生产商品信息
(1)商品类型、类别:
甲方景区IP纪念币、微缩模型、盖章本
;
(2)商品拟售价、投放数量:
许可范围同时包括乙方利用甲方IP所制作的商品,及其附属于该商品的包装物、外观设计、宣传材料等。
许可期限与本合同合作期限相同。
许可方式:独家许可。
甲方不得允许第三方或自行在甲方场地任何位置安装、运营同类设备。
如变更设备、商品类型或数量,应由双方另行协商调整合作收入的结算。
合作期限
合作期限:
个月
,自
设备投入运营销售之日
起算。
如合作期限届满后双方仍事实上在投放使用设备、销售商品,则仍按本合同约定执行,双方另有约定除外。
合作期限届满前或届满时,双方可协商续延期限。
付费方式
顾客通过扫描设备二维码的方式使用设备并交费,乙方应自行作为设备及服务提供方
场地设备投放及IP许可合作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