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品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
甲方(受让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转让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乙双方药品专利申请权转让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专利申请权信息
拟转让药品专利申请权的技术成果名称:
。
本项技术成果属于
请填充
(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专利权申请。
本项技术成果功能及应用场景:
转让标的
药品技术专利申请权(以下简称“申请权”)。
乙方自身掌握的专利技术的研发数据、临床试验数据、应用数据等。
专利技术研发过程中的CRO组织掌握的数据资料。
专利技术在药品及同族药品生产应用过程中由CMO、CDMO组织掌握的数据资料。
由CSO组织掌握的应用该专利技术生产的药品及同族药品的销售数据资料。
与该药品专利技术申请相关的资质证照:
。
申请专利使用情况
乙方自行使用申请专利技术的情况
使用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使用范围:
。
使用方式:
。
专利申请权转让之后,乙方可继续按上述时间、范围和方式使用该项技术。
乙方许可他人使用申请专利技术的状况
使用时间: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使用范围:
。
使用方式:
。
专利申请权转让之后,被许可人可继续按上述时间、范围和方式使用该项技术。
本合同签订后,甲方不得再向任何第三方许可或转让本项发明创造,亦不得扩充在先被许可方的权利。
转让价款及付款方式
转让价款
本专利申请权转让价款由“基础费用+奖励费用”两部分构成。
基础费用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奖励费用标准:
本专利申请权最终获得通过取得专利权的,乙方另外向甲方支付 万元作为奖励费用,于取得专利证书后10日内支付。
付款方式
首笔款:
¥ 元
,应于向专利局递交专利申请权转让登记材料前支付;
尾款:应于专利申请权转让经专利局登记并公告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付清剩余转让价款。
甲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甲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甲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本合同中约定的价款或交易金额为含税金额,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
药品专利申请权转让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