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业专家访谈服务合同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甲方委托乙方提供专家访谈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服务项目
服务项目名称:专家访谈。具体内容见合同约定。
以下将该服务项目称为“项目”或“本次服务”;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工作成果(包括报告、意见等,以双方约定为准)称为“工作成果”。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合同价款)
本次服务费用总价(合同总价款)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本合同约定价格为含税价,增值税率为
%(百分之 )
。
付款方式
首笔款:
【¥ 元,于 年 月 日前支付】
;
尾款:本次服务结束并经甲方验收通过后的5个工作日内,甲方付清全部合同价款。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发票
乙方应向甲方提供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信息如下:
公司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货物或应税劳务名称:
增值税率:
差旅费用与其他费用
乙方提供本次服务中涉及到的差旅、文印等其他成本支出,除本合同明确说明的以外,由乙方自行承担。
访谈专家费用
乙方应自行承担向访谈专家支付的报酬(如有)、差旅费用等;甲方无需向访谈专家支付或承担费用。经甲方事先明确同意的除外。
服务内容与要求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乙方负责安排符合甲方要求的人员(以下简称“专家”)参加甲方组织的调研活动。
专家条件:
。
专家数量:不少于
个,不多于
个。
访谈地点:甲方所在地。
甲方负责并有权对本次活动的具体活动方案和流程进行调整,提前以书面形式通知乙方执行。
乙方保证应将甲方确定的调研活动方案与专家进行讨论并获其同意,按照甲方确定的调研活动方案进行。
乙方服务期限要求:
访谈期间: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具体以甲方邮件通知为准。专家参加调研活动时间为:甲方调研活动时间内,具体以甲方邮件通知为准。
乙方应提交的工作成果包括:
(1)专家访谈报告(每名专家)
内容包括:
(2)专家访谈报告(综述)
内容包括:
乙方服务人员要求
乙方安排下列人员为甲方提供服务:
高级研究员一名;
研究助理二名。
未经甲方同意,乙方不得更换人员。
转包约定
乙方必须自行完成本合同约定的主要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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