计算机化考试项目服务协议
甲方(考试主办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考试服务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过友好协商,在平等、自愿、互利、互惠的原则上,就合作组织实施“
师”计算机化考试项目(下称“考试项目”)的各项事宜达成一致,并签订本合作协议,以资共同遵守、履行。
合作内容
甲方为考试项目的组织者,乙方为学校。甲乙双方经过协商决定由乙方为本考试提供技术服务和运营支持。
甲方负责发起并组织考试项目,乙方为甲方提供系统、设备、场所、软件、考试监考等考试服务。
合作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期满前双方另行协商续签事宜。
甲方的权利和义务
甲方负责本协议考试项目的发起与公告。
甲方负责制定考试计划、提供考题、明确考试大纲、确认考试场次、指定考试地点、发布考试通知、制定考试纪律、审阅乙方组卷、公布考试结果等。
甲方应在每次考试日期前三十个工作日以书面或邮件形式向乙方确认考点城市,并向乙方提供当期考试所需的全部试题至乙方。
甲方负责对考生提供报名咨询、考试及成绩查询、考试相关规则或制度咨询、考试成绩复查等考试组织实施过程期间的咨询服务。
甲方确保向乙方提供的试题内容不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若甲方提供的试题内容侵害了任何第三方知识产权而导致第三方向乙方进行索赔或对乙方造成的任何名誉损失和经济损失,甲方应当承担由此引起的全部赔偿责任。
因甲方原因导致考试不能如期举行,甲方应在拟定考试日期前二十个工作日内以书面或邮件形式正式通知乙方,否则将视为如期举行。如甲方未能及时通知乙方导致考试取消且造成相关损失的,由甲方负责承担。
甲方有权对乙方根据甲方基本需求提供的服务进行监督。如乙方未按本合同及附件约定提供相关服务,对甲方考试项目产生影响的,甲方有权解除合同,提前终止本协议。
乙方的权利和义务
乙方应按照甲方对考试项目的需求,合理设置满足考试需要且环境良好的考试考点,提供考试软件及相关服务,履行考试考务工作职责,按照考试工作规范的要求组织实施考试。
乙方应根据甲方提供的试题内容,制作符合甲方需求且能够在机(网)考系统中运行的标准化电子试题。
乙方应根据甲方制定的考试管理政策提供考试信息管理系统使用和服务,完成相关的考场编排、考试实施、阅卷、成绩发布、成绩复查、考试成绩分析等服务,并将考试结果数据按要求上报给甲方。
乙方负责提供符合甲方规定的考务管理系统、机
U67N2SE_计算机化考试项目服务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