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F—2023—0216
合同编号:
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合同
(示范文本)
建设单位:
施工单位:
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
会
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
局
2023年9月
说 明
1.本合同为示范文本,由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共同制定。供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建设单位(包含单位或个人)和施工单位签订合同时参照使用。
2.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指北京市行政区域内进行工程投资额在100万元以下(含)或建筑面积在300平方米以下(含),无
须
申请办理建筑工程施工许可证的各类房屋建筑及其附属设施的建造、装饰装修和与其配套的线路、管道、设备的安装,以及城镇市政基础设施的施工。
3.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存在以下情形之一的,判定为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
3.1 在设有人员密集场所的建筑进行施工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
3.2 含危险性较大的深基坑、有限空间作业、起重吊装等施工内容,容易导致人员群死群伤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
3.3 需要变动建筑主体结构和承重结构的限额以下小型工程。
本工程是否属于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判定标准详见《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等17部门关于印发
〈
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试行)
〉
的通知》(京建发〔2023〕285号)附件4及合同约定。
4.施工动火作业:是指电焊、气焊、切割作业及使用喷灯、打磨、砂轮、电钻等可能产生火焰、火花和炽热表面的临时性作业(以下统称动火作业)。
5.双方当事人应当结合具体情况选定本示范文本的选择性条款。“□”后为待选内容,以划“√”方式选定;划线处应当以文字形式填写完整,对于实际情况未发生或未作约定的,请在划线处打“×”,以示删除或不适用。
特 别 提 示
为共同维护首都环境和公共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北京市安全生产条例》《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安全管理办法
(
试行
)
(2023年修订)》,建设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首要责任,施工单位应当落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工程开工前必须签署《施工安全管理承诺书》《安全责任清单》,并留存备查。
一、本工程属于高风险限额以下小型工程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应当特别注意遵守以下规定
(一)建设单位应当遵守以下规
北京市房屋建筑与市政基础设施限额以下小型工程施工合同.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