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商店铺搭建及运营陪跑合同
甲方(委托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服务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本合同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根据《民法典》及相关法规,就乙方为甲方提供电商店铺开设及运营陪跑服务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服务内容
服务内容:包括但不限于店铺运营策划、数据库管理、SEO优化管理、后台管理、网站开发、页面设计、商品上架、营销推广、促销策划、活动页面设计、年度营销活动规划、阶段促销活动及产品主题活动策划等。
店铺搭建服务:包括但不限于线上店铺(以下简称“店铺”)的基础搭建、开店协助(营业执照由乙方自行准备)、选品指导、商品上架、物流相关设置及逻辑指导、商品卡优化、活动促销设置、商品资质认证方法指导等。
运营陪跑服务:
内容流量运营:含拍摄场地搭建指导、视频脚本编写、产品拍摄运镜技巧指导、视频剪辑制作、视频发布技巧指导、投流广告技巧和时机指导、视频深度优化及长期诊断。
咨询服务:为店铺提供运营咨询顾问服务,配合甲方仓储根据营销计划进行采购规划建议,协助甲方建立仓储、分检、包装、发货管理及物流对接流程并提供咨询服务。
服务期限
服务期限: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实际服务起始日与上述约定不一致的,根据实际服务起始日结算费用。
服务期限届满后,如事实上仍有服务发生的,应按本合同约定执行,但转为不定期合同。
服务费用及支付方式
服务费用
服务费用标准:每
月
为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服务期限内全部服务费用合计:
人民币(大写) 元(¥ 元)
。
付款方式
首笔款
元,应于本合同签订后5个工作日内支付,对应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间服务费用;
之后应按季度支付,应于每个服务季度开始前提前至少10天支付下个服务季度的服务费用。
乙方指定收款账号:
户名:
账号:
开户行:
乙方未授权任何员工、第三方收款;付款方未向指定账号付款导致损失的,乙方不承担任何责任。
本合同约定价款为含税价格,增值税率
%(百分之 )
。
发票
乙方应向甲方开具正规足额增值税专用发票。甲方开票信息如下:
名称:
纳税人识别号:
地址、电话:
开户行及账号:
无其他费用
本合同约定的服务费用已经包含乙方提供服务所需的全部物料、人工、差旅、通讯、文印等成本;除本合同明确约定的以外,甲方无需再向乙方支付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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