节能项目推广协议
甲方(委托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代理方):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上述各方经平等自愿协商,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甲方节能业务范围
传统商业模式业务领域
(1)节能热水系统工程(太阳能热水系统、热泵热水系统等),主要用于生活洗浴热水、采暖、工业生产流程热水;
(2)中央空调节能改造工程(智能控制、热回收、高效节能水泵、冰水蓄冷等);
(3)工业企业节能改造工程(
针对不同企业给出相应的节能改造方案,公司主要节能产品和技术是:生物质燃料替代燃油燃气锅炉节能改造、空压机节能改造、高效电磁加热技术的节能应用、余热回收节能系统、注塑机节能改造、氨制冷机组综合节能系统等)。
合同能源管理(EMC)主要服务对象
(1)生物质替代燃油燃气;
(2)中央空调节能改造;
(3)水循环系统节能改造;
(4)空压机节能改造;
(5)注塑机节能改造;
(6)氨制冷机节能改造;
(7)需要大量热水的场合;
(8)冰(水)蓄冷;
(9)其它投资回报较高的工业企业节能改造项目(视具体节能项目定)。
合作方式
本协议签订后,乙方以甲方名义或授权的代理经销合作伙伴名义开展节能业务。
在市场开发中,乙方利用自身的人脉、地缘等资源优势,作为甲方授权代理人,将甲方节能业务推荐给用户;在市场开发和推广过程中,甲乙双方根据具体项目的约定,承担相应的推广费用及接待费用,以及负责向客户支出必要的公关费。
甲方负责节能项目推广必要的技术支持,负责与乙方推荐的客户签署项目合同及履行合同规定的责任与义务。
佣金与支付方式
传统商业模式
底价方式
甲方提交给乙方一个底价(工程成本+甲方的合理利润)以及市场参考报价,由乙方确定最后的报价,按实际成交价核算,超出部分(实际成交价 — 甲方底价)甲方留成8%的税金,余款全额支付给乙方。支付方式为按照客户的付款等比例进行支付。
信息费方式
乙方负责提供相关的业务信息并配合甲方业务洽谈、项目跟进等力所能及的协助。甲方负责节能项目实施的全过程并承担相应的业务费用(含客户佣金)。根据每一个具体节能工程的利润额,甲方承诺按合同售价(安装维护费除外)
%~
%支付乙方信息费(
具体额度在甲方与客户签订合同前均必须事先约定)
。
合同能源管理(EMC)商业模式
模式简介
甲方承担节能项目予以节能改造的投资费用(不需要客户出资)、工程施工及配套的服务。用户在有节能效益的前提下,将节省的能耗费返还给
公司。不同的
节能项目推广与服务合作协议.docx