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广告资源置换合作合同
甲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乙方
名称:
统一社会信用代码:
甲乙双方经平等自愿协商,就网络广告资源置换合作事宜,签订本合同以共同遵守。
合作内容
甲、乙双方就其自身所有的网络广告资源进行合作,即甲方网站的广告资源与乙方网站的广告资源进行对等置换,采用等价交换的形式实现广告资源合作。
甲、乙双方在各自网站上为对方提供广告位,具体广告排期、发布形式、发布频次、版面等内容以附件为准。
甲、乙双方在对方广告
位发布
的广告内容仅限于己方或其关联公司自身形象、品牌、产品、所投资作品或其所主办活动的宣传。
合作费用
双方均无需为此合作合同向对方支付任何费用。甲、乙双方因订立和履行本合同而产生的费用,由双方各自承担。
如一方提供给另一方的资源价值高于其从另一方获得的资源价值,高出部
分双方
均认可为无偿赠送。
合作期限
双方合作期限为
年
,
自
年
月
日起(含当日)至
年
月
日(含当日)止
。
合作期限到期后,如双方续签合同,应另行签订书面续签协议。
广告发布
广告发布主体
(
1
)运营广告位的主体在本合同内统称
为发布方
,在广告位内发布内容的主体在本合同内统称为内容方。
(
2
)甲、乙双方均享有本合同约定的发布方和内容方的权利与义务。
广告发布时间
(
1
)内容方应在双方确定的广告发布日前至少
个
工作日以前将相关广告内容及材料以及法律法规规定的供国家有关部门广告审批、登记和备案等手续所需的相关资料交付
给发布方
。
(
2
)内容方交付广告内容及材料的方式为电子邮件交付,电子邮箱信息以本合同约定的联系方式为准。
(
3
)如内容方未按照合同约定时间提供广告内容及材料,广告排期应进行相应顺延。
合作期限内,在获得发布方书面认可后,内容方可根据自身业务需要而更新或更改发布方网站广告位中的广告内容。
未经发布方的事先书面许可,内容方不得将本合同项
下发布
广告的权利或者义务转让给任何第三方。
广告内容
内容方保证其提供的广告内容及其形式的合法性且不会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包括但不限于知识产权等)。
如果内容方提供的广告内容违反法律法规的规
定或侵犯第三方合法权益的,如发布方因播出内容
方广告
而导致任何争议、索赔、诉讼或其他任何纠纷,由此产生的全部责任由内容方承担,且内容方应赔偿发布方由此遭受的所有损失。
发布方保证其有权从事本合同项下的合作与交易,如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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